(二)入选考生
2018年6月22日前,我校将自主招生考试合格名单和高考录取优惠分数条件按教育部规定进行上报审核和公示。经审核通过和各级公示合格的考生为我校自主招生入选考生。
六、其他
(一)自主招生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
(二)自主招生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随机确定,实行初审合格名单、入围合格名单、录取名单三级信息公开。
(三)对于在自主招生中有造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已经报到入学的,取消学籍。同时将相关情况通报高考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规处理。
(四)我校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五)网址:http://zsb.nenu.edu.cn。邮箱:zsbbz@nenu.edu.cn。
(六)咨询电话:0431-85687511。
(七)自主招生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监督举报电话:0431-85098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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